更新日期:2011/12/24 21:18:38
學習次第 : 進階
如何選擇具德上師?
一、謹慎觀察和選擇上師的必要性
具德上師乃修行能否成就之根本。故依止上師前,務必謹慎觀察和選擇上師,原因有二:
第一、末法時期導師真偽難辨。妙音龍多加參仁波切于《甘露妙音》中雲:“濁世魔王及邪魔,融入騙子師相心。欺騙諸眾愚癡者,彼是邪魔惡知識。不觀導師而依止,則如弟子飲劇毒。”阿底峽尊者之弟子仲敦巴年邁時,曾於法會上請一位小沙彌坐在自己身旁,並授記:“待這位小沙彌如我般老邁時,世間惡知識將會越來越多,屆時請他警告世人切勿輕信矣!”如是所言,濁世有許多“騙子師”、“惡知識”,自稱某某菩薩之化身,掛著活佛的頭銜,為了名聞利養而欺騙眾生。信眾如果不幸依止此等“邪魔”,則如飲劇毒般,輕則家庭、事業不安,重則邪見謗法,夭喪法身慧命,故須謹慎辨別。
第二、人身難得、壽命無常。我等今世所獲三相圓滿人身,乃無量劫中行持善法所獲稀有之果實。然此珍寶人身極為無常,臨終隨時可能呈現。故我等務必選擇清淨具德上師作為永恆之依怙。世間人選擇伴侶尚且極為慎重,因其關係一生之幸福;修行者唯依上師方能證悟菩提勝果,故選擇上師更應慎之又慎,因其關乎自己生生世世的幸福。若導師乃善知識,以圓滿智慧善巧調伏吾等自相續,則解脫指日可待;若不幸依止惡知識,則牽引我等至三惡道。“一失人身,萬劫不復”,誰願承受如是痛苦?因此,在真偽交錯、龍蛇混雜的末法時期,我等在依止上師之前,謹慎觀察和辨別為首當之要務。
二、觀察和選擇三恩上師的標準
具德上師乃圓滿持有從因地直至果位的所有傳承修法和解脫竅訣者,至少證悟見道位以上功德。如薩迦班智達于《涅莫問答》中雲:“獲得密咒續部之要義與無顛倒之殊勝灌頂,此即具德上師。若未獲得灌頂,此上師縱然賢善,僅為名言上師。”此中獲得灌頂非僅經歷諸多灌頂儀式,而指真正證悟四部灌頂之密義,即圓滿五道十地功德者方為具德上師。故所依止之善知識必須圓滿聞思修三慧,通達顯密法義,並已完全融入自相續。若僅具空言詞句之境界,內心並無實修之甚深道驗,此非真正善知識。故應從不同方面詳細觀察、抉擇善知識。
在辨別導師時,弟子甚至可以直接問:“您的上師是誰?傳承如何?從普賢王如來到您,傳承是相續清淨、無有間斷的嗎?有何依據?您在上師面前聞思過什麼法?之後如何修證?誰允許您現前作為一位傳法的上師?有何證據?您是否具有清淨的戒律和圓滿的菩提心?等等。”總之,應謹慎觀察即將依止的善知識是否具有清淨傳承,是否具備登地菩薩以上的功德。因解脫為我等今生修行唯一的目標,此處不可有一點世間人情臉面,若不具備如是條件者,因彼不具救度眾生超出輪回之能力,故不應依止為實修導師。
(一)善知識應當圓滿具足內在一切功德
由於弟子業力之遮蔽,無法現量見到導師內在之功德,故應以“無有偏袒之誠信”和“無有所緣慈悲心”而抉擇導師。如無垢光尊者雲:“證悟之時無有變化相,彼若證得具有諸功德:自心恒具無常出離心,呈現無有偏袒之誠信,大慈大悲等顯諸功德。”因為真實見解必然伴隨無偽誠信和無緣悲心等真實功德,如同真正的太陽必然具備光明而能驅除黑暗。
“偏袒”即私心我執、贊自毀他。
“無有偏袒之誠信”指見道以上所具備的大平等信念,所謂“大平等信念”是指不僅對自己的上師,且對自他宗派一切導師及眾生,皆有不可思議之信心。具備如此圓滿信心者方為具德善知識。如大恩上師妙音龍多加參仁波切每至一地,就撿一顆普通的石子珍藏于嘎烏盒中,並告誡弟子:“即使一顆小石子,亦為一切諸佛菩薩之壇城。特別是高僧大德之修行聖處,加持力不可思議!”往昔噶陀寺司徒仁波切向狗頂禮,因為在他眼裏,一切顯現均為清淨之刹土。由此可見,安住于大平等信念中之善知識,如同太陽普照大地般,無有偏袒之私心。
“無有所緣慈悲心”:如果善知識已經證悟見道及見道以上之見解,自然呈現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無論親友怨敵,皆平等護佑,如此方堪為眾生之怙主。然需了知,慈悲心應具足於內心,而非僅表面顯現“賢善”之相。如漢地信眾皆視放生為善舉,並尊樂於放生之喇嘛為具有慈悲心的善知識。誠然,放生確實挽救了眾多生命,實為善舉;然另一方面,若未知放生之究竟目的,亦未對眾生生起慈悲心,僅僅將放生作為例行善舉或積累世間福報之資糧,甚若發心追求名聞利養,則於解脫又有何益?如《毗奈耶經》雲:“利養及名聞,愚人所愛樂,能壞眾善法,如劍斫人頭。”由此可見,判斷善惡取決於內在發心而非外表行為,故當審慎觀察。
(二)善知識應當圓滿具足外在一切功德
清淨戒律乃善知識呈現外在一切功德所必備。《佛遺教經》雲:“釋迦牟尼佛示現涅槃前,阿難等弟子問:‘佛涅槃後,眾弟子以何為師?’佛言:‘以戒為師。’”佛于諸經典中,反復讚歎並一再勸誡弟子守持清淨戒律。特別是現今於五濁惡世之中,善知識必須守持清淨戒律方能自利利他。
尤須注意,有些行者以所謂“密宗方便”為名,行持諸多不如法之行為(如借雙運之名行淫欲之實,以嗔恨心行降伏、恐嚇等),實乃掩飾自 己的非法惡行,或者為了控制弟子,信眾對此尤須警惕鑒別。對於惡誓言(弟子對惡知識所發的誓言,或惡知識為控制弟子令弟子所發的誓言,本質即為不如法),應大膽破除,趨向正道,如此非但無過,還有無量功德。因為真正的佛法正是要從邪道、偏道趨入正道,故絲毫無需擔心違背誓言之過失。
此外,具德上師尚應據弟子根機無誤引導出世間解脫法要。經雲:“諸佛非以水洗罪,非以手除眾生苦,非移自證于餘者,示法性諦令解脫。”由此可見,善知識救怙眾生之根本在於無謬宣說佛陀正法,引導眾生依法趨向究竟解脫。若未能根據弟子根機,次第開示出離心、菩提心、信心等解脫要義,一味宣說獲得世間福報或人天果報之法,則無法真實利益眾生,非真正善知識之法相。
(三)“依法不依人”與“依人不依法”
依止上師前,應先深入細緻地觀察抉擇。一旦依止真正的具德上師之後,則不能再觀察上師(尤其是三恩上師)過失,而應當將一切皆淨觀為上師之功德。即使上師在街上殺牛、殺羊,弟子也應以清淨之心觀待:此乃上師以特殊之不共密行度化眾生。若覺得上師的行為有過失,則應自相呵責:上師之行為具有密意,此乃自己之心識、眼識不清淨所致。假如上師表面上似乎對自己特別厭惡或者顯忿怒相,弟子亦不應捨棄上師,甚至生起嗔恨心,而應反省懺悔:上師觀察到應該以如是方式調伏我的分別念,考驗我的信心。過後待上師心情平靜時,弟子再到上師面前懺悔。即使弟子親眼見到上師已墮入地獄受痛苦,亦應將上師觀作與普賢王如來無二無別,並生清淨信念:上師大悲承擔眾生業障,到地獄去度化有情。弟子常犯的過失是:該觀察時不加抉擇,輕易依止;不宜觀察時,卻拿著放大鏡檢點上師的行為,真是顛倒可悲!
1.初學者應“依法不依人(未具正法者)”。
由於初學者尚未精通法義,對他人言說行為亦不具判斷能力,故當“依法”進行抉擇,不能率意輕信他人(未具正法者),以免誤入歧途。
此中誤區是:應以“依法不依人”之原則細緻觀察抉擇導師時,卻未作觀察;待依止上師後,方開始觀察上師,所謂“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逐漸發現自己好像上當受騙了,於是毫無顧忌地大肆誹謗,輕易違犯密宗根本誓言而墮金剛地獄。
2.一旦依止真正的具德上師,則應“依人不依法”。
具德上師之身、口、意三門為三金剛,身為僧,語為法,意為佛,故法與上師無別,依止上師即為依止法。尚需了知,釋迦牟尼佛傳講八萬四千法均為應機而說,初行者若僅依文字詮釋,極易理解偏頗。而上師則能以遍知智慧觀機授教,使法與根機相應,令行者迅速趨入解脫。故一旦依止具德上師後,即應“依人不依法”,甚至在上師示現一些貌似不如法之顯現時,更應以清淨心觀待,萬勿依自心於“法”之分別衡量評判,甚至捨棄、誹謗上師。
此中誤區為:已經依止具德上師,仍按照“依法不依人”的教條觀察上師,不該觀察時卻拿著放大鏡衡量上師,且內心無智又不識上師之密意,最終得不到上師絲毫加持,遑論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