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我執之體 利美 佛法研討 人氣:4653 更新日期:2013/08/16 08:59:39 尊貴多識仁波切 學習次第 : 進階 分析我執之體 從那我睡我起語義看, 睡起是身活動身是我。 從那我感我知語義看, 感知主體是心心是我。 又說我的身體我的心,‘的’字表明身心不是我。 因此研究我與身心間, 存在何種關係極重要。 無始世來直至於今世, 我在六道之中作流轉。 我造流轉之因我流轉, 我自創造苦樂我自受。 無我就無流轉解脫體, 所以不能說無事諦我。 我執緣體即自我意識, 分為主體識與客體境。 我執境依身心之總義, 心思默認其為我之體。 我執者是自我見意識。 所執我是不分時與類,(1) 不分粗細身心總體義。 此體性質非常也非斷, 若常六道生命成一類, 若斷造業受報成異類。 一刹那間經歷生與滅, 故非常住前後刹那間, 前滅後生生滅緊相連, 形成心續之流故非斷。 就像河流和那物種續, 續流同義‘續’指相續義。 前世之我今世後世我, 雖是同續生命類有別。 運用觀察勝義諦量法, 分析推論自性究竟義, 我與身心非一也非異, 也非相依相互非俱有, 五蘊集合非我形非我。 如此分析雖然不得我, 我非全無事諦量立我。 認定心識為我去尋心, 不見心在體內與體外, 找不到心認定是無心, 此乃牧羊老婦尋羔法, 心本非色怎能看得見? 思想活動證明心存在, 屍體無心愚人容易懂。 具有自相依自性形成, 具真實義自我不存在, 故說有情人我不存在。 蘊身以及外境形色等, 無真實義故說法無我。 具真實義人法我雖無, 並非人與諸法根本無。 緣起事相效應不容疑, 凡夫與佛智中均成立。 凡夫無法運用直覺智, 親驗覺知法性真如義, 但憑經典說教與推理, 可以獲得抽象性覺悟。 思維執境雖然屬抽象, 間接指向境是真諦義。 法性不屬思維境之說, 是說思維無法現實境。 若是凡夫不悟抽象理, 宣說真諦經典有何用? 此頌自作自譯是多識。 注釋:(1)‘時’指過去、未來、現在三世; ‘類’指,六道眾生類。 備註 : 碩博學位審議評鑑申請 上一篇: 教理論框架導讀 下一篇:密集祈願頌 延伸閱讀:【政治大學宗教研究所】【政治大學圖書館NCCU】 【台灣師範大學博碩士論文系統】【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台灣大學佛學研究中心】【國立成功大學數位論文全文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