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詹文男】
電腦網路巨人Google於前些時候宣布推出「Google TV」作業平台,並以「網路遇見電視,電視遇見網路」(TV Meets Web,Web Meets TV)為口號,期望與多家大廠合作以創造一般收視用戶的全新體驗,積極搶食達700億美元的電視廣告商機。
過去大家都在探討電腦是否可以取代電視在客廳的角色?但悲觀者居多,主要在於消費者的使用習慣與人機介面,電視所擁有的優勢絕非電腦可比。但目前供需情勢已有一些改變。
從供給面觀察,由於網路上的多媒體內容甚為豐富,電影、音樂、教育課程、生活資訊等幾乎無窮無盡,而且大多免費且為全球性的內容,可以滿足各式各樣的需求;再者,網路技術具互動性,不僅可以被動接收,且可讓消費者主動搜尋,更可獲得即時回應,方便各種服務方式的提供,這對於希望打進家庭市場的產業具高度吸引力。
從需求面探討,新一代的消費者幾乎都是與網路一起長大。在隨時掛網的需求下,希望所有的終端裝置都能夠上網,當然電視也不例外。此次Google TV的出現,將電視服務的主導權交回到電視觀賞者手中,原本認知的「電視螢幕」轉換成「網路+電視」螢幕,而隨著將網路經驗帶入電視中,消費者也因此多了數以百萬計的電視及網路頻道可供選擇。
也是因為時機逐漸成熟,各方勢力開始集結,希望能夠一舉突破進軍家庭市場的最後一里路,直搗客廳的中心。Google此番行動就是著眼於此。基本上,對Google而言,其進軍電視領域有三大優勢:首先,其擁有跨平台的作業系統及瀏覽器;其次是其具有強大搜尋功能的技術能耐及滲透率;以及擁有YouTube影音媒體平台,Google為搶食三螢廣告(電腦螢幕、手機螢幕及電視螢幕)商機,進入電視產業原是意料中事。
尤其Google 擁有龐大的YouTube影音資料庫,不可能放棄利用其龐大的影音資源豐富Google TV內容, 此次YouTube亦宣布配合Google TV作業平台推出「YouTube Leanback」,可讓使用者在Google TV上依需求創造個人化頻道選單。
Google希望透過龐大網路內容切入電視市場,但一般用戶收看習慣仍以傳統頻道及內容為主,如何取得現有電視內容為其首要考量。首波與DISH Network結盟可取得衛星轉播內容,但其他受歡迎頻道或內容業者之加入(如CNN或Disney等),才是擴展收視族群之關鍵。
以策略意涵而言,Google已在個人電腦搜尋領域稱霸,並藉由新作業平台在智慧型手機領域占有一席之地,在這個時點,以Google TV軟體平台加速網路影音內容進入家中客廳,破壞與重組電視整體相關產業的產業生態及商業模式,其實正是Google為補足其三螢霸業缺口的必然作法,結果如何,且讓我們拭目以待!
(作者現任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所長、台灣亞太產業分析專業協進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