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兼道/事必躬親vs.充分授權
【經濟日報╱丁菱娟】
剛做主管的人,最容易犯的第一個錯誤就是事必躬親。
因為在還沒當主管之前,我們就是這樣兢兢業業、負責到底的做事方式才贏得了上司的肯定與青睞,並獲得機會升任成主管。
於是我們就沿用沒當主管之前的態度與做事方式,不僅自己忙還不夠,別人做不完或做不好的事情也一併攬過來做。最後卻只落得自己愈來愈累,以及團隊成員愈來愈懶的局面。
我公司一位表現優異的同事,升為小主管之後就不再笑容滿面,看他每天被工作壓得透不過氣,可是其他的團隊成員卻可以每天早早下班。
有一次我找一個他的屬下談話,問他們為何不幫幫主管。
得到的回應卻是:「我們做任何事主管都不放心,到最後我們只好讓他自己做,省得一改再改或是等著他批示。」這就是不懂得授權的主管所造成的窘境。
其實做了管理者最大的差別就是負有分配工作的責任,並教導成員以有效率的方式完成工作。
我們不再是把自己的事情做好而已,還要顧及團隊有效運作。
不懂得分配工作,把事情攬上身,不懂得留空間讓屬下發揮甚至犯錯的機會,屬下永遠長不大,圖隊不會成長,而自己只會累死而沒人感激。
這些人有個迷思,以為「事必躬親」可以反應他們的全心投入,也代表他們對於事情細節得以充分掌握。
然而從另外觀點看來,也可能投射出他們對於所領導的團隊缺乏信任或信心,無法充分授權。在這一狀況下,「事必躬親」所造成的,可能是一個更為虛弱的組織。
當然「事必躬親」有其管理上的好處,例如:充分了解團隊成員表現以及業務發展的每項環節,以便在最短時間做出判斷與決定。但是,主管的經驗和時間永遠是公司最寶貴的資產,是否要「事必躬親」的前提,應該是有沒有良好的團隊以及組織系統。
如果有,當然要充分運用團隊力量、運用授權管理,讓團隊每位成員各司其職、發揮其長。
「事必躬親」應限事業初期,以便在團隊不足時確保品質控管。一旦建立團隊後,就應該實施授權管理,讓組織有自我學習與成長的機會。
忍一忍,觀察而不插手,反而是管理上應該學習的重點。
(作者是世紀奧美公關董事長,http://olivesharing.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