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榮獲八十五學年度第二學期范道南居士獎學金 ◎李正心

伍、依暇滿人身難得易失生起精進心之教授(暇滿難得與壽命無常)

一、獲得暇滿人身的困難

首先我們可以從因果上了解獲得暇滿人身的困難,《入菩薩行論》說:「若未造善業,唯積聚惡業,縱使歷百劫,難聞善道聲。」《入中論》(Madhyamaka vatara)說:「前世常布施,可獲財富多,若乏守戒心,定會墮惡道。」可見獲得人身絕非平白得來。其次若從數量上來比較,將會發現即使只是螞蟻這類昆蟲,其數量也遠較地球上的人口要多,《律阿含》(Vinaya gama)說:「善道眾生墮惡道,猶如大地之塵沙;惡道生善道眾生,猶如指爪上塵土;善道眾生生善道,猶如指爪上塵土;惡道墮惡道眾生,猶如大地之塵沙。如是如是,地獄眾生如大地之塵,餓鬼道眾生如暴風雪,畜生道眾生如鮮血中之殘渣。」由此可知得人身之困難。

此外,佛陀於《阿含經》中開示:「設若此世界為一大海,此中住一長壽之盲龜,每百年浮出海面一次,有一開小孔之頸木軛,任其在海中四方飄蕩,西風將它從西吹到東,東風把它從東吹到西……僧伽們!若要盲龜頸入木孔中,得到人身比此更加難。僧伽們!如是之喻明示汝等。」由此譬喻可使我們想像到獲得人身的困難,最後從暇滿人身的本質上將可了解獲得暇滿人身的困難。所謂暇滿人身,是指具足八有暇和十圓滿的人身。

八有暇是指免於八種無暇修持佛法的狀態(八無暇),頌曰:「地獄餓鬼及畜生,生為蠻族長壽天,邪見不逢佛出世,喑啞共為八無暇。」地獄及餓鬼因為無休止的痛苦而無暇,畜生因無知而無暇,蠻族人民因為無佛教法而無暇,邪見者因為不相信正法三寶而無暇,長壽天人因為終日無想虛度時光而無暇,無佛出世連三寶名亦不得聞,故無暇修法,生為喑啞則識不調順而無暇修法。【註一三】

十圓滿者,分別為自圓滿五及他圓滿五。自圓滿五:「生得人身,諸根具足(五官具足正常功能),生於中國(指有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居住之處),對佛法有信心,未犯五無間罪。」他圓滿是指由他人而得的五種圓滿,依次為佛陀出世,佛轉法輪,佛法住世,僧伽住世,於眾生起悲心。

佛陀出世的劫稱為光明劫,佛陀不出世的劫稱為黑暗劫,我們現在處於賢劫,將有一千尊佛出世,之後有六十個黑暗劫,然後有一個光明劫稱為莊嚴劫,再經過一萬個黑暗劫之後,才有一個光明劫稱為大樂劫,又過三百個黑暗劫後,出現一個稱為如巨星的光明劫,如是在一萬零三百六十劫中,只有四個光明劫,由此可以知道佛陀出世的困難。此外,在賢劫中,每尊佛的佛法滅後至下一尊佛出世之間,是沒有佛法住世的。由上可知,一個人能具足八有暇和十圓滿是如白晝的星星般稀少難得。

二、珍貴暇滿人身的廣大利益

獲得暇滿人身遠較得到如意寶珠有價值,因為如意寶珠最多只能使我們得到此生的富貴榮華,但是善用暇滿人身修持佛法所得到的,非但是此生的幸福安樂,並且可以依此人身的舟筏渡過生死苦海,究竟證得佛陀果位,這是其他道的眾生所不能做到的,〈寄弟子書〉說:「具信者常仰賴佛陀,引導眾生步上解脫道,天人龍族緊那羅,非人蛇族等皆不能。」

也許有人會以為此生雖不好好修持佛法,但是只要不造惡業,來生將再得到人身,到時再來修持佛法即可,這是一種無知的想法,因此《入菩薩行論》說:「剎那所造諸惡業,已將墮無間地獄,無始所造諸惡業,難保必往生善道。」所以,我們必須好好地利用此暇滿人身來修持神聖的佛法,否則,將如入寶山空手歸,如同《入菩薩行論》所說:「若得珍貴之稟賦,未能習於造善業,莫比此更大自欺,斯人莫過於癡呆。」

三、暇滿人身難得易失(無常觀)

思惟無常具有不可思議的利益,乃是一切思惟中最勝者,使我們了解到任何外在或內在的事物皆不可依賴,可以對治強烈貪愛與執著,當觀修無常有相當的體驗後,將使我們能深入佛法,對修行不會感到厭煩,並且不會成為一個只是在口頭上宣稱修持佛法,內心卻被世俗的慾望所控制的相似修行人。

此外,若事物的存在具有自性,那麼就不會無常了,但是,由於各種不同的業與緣,事物將不斷地改變,所以其存在是無常且無自性的。經由如此的思惟,可以得到究竟的證悟,如彌勒菩薩所說:「無常之義乃空性,其特性即生與死。」關於無常的教授分為三部分,一是了解死亡的必然性,因此放棄對恆常的執著;二是了解死亡隨時可能來臨,因而縮短世俗無意義的活動;最後是了解不如法的事是無益的,因此須精進修持佛法。

(一) 思惟死亡必然來臨,因此捨棄對永恆的執著:從古至今我們不曾聽說任何生在此世界的人不曾死亡,因此,我們應了解一切生者必死,如《本生經》云:「汝等入母子宮始,即邁向死亡之路,沒有轉彎,迅速走向死神。」即使是已經遠離生與死的諸佛,為了應化世間,也必須假借投胎轉世,並且示現入涅槃,何況是我們這些尚未解脫生死的眾生呢?因此,馬鳴菩薩的《除憂論》(Soka vinodana)說:「佛菩薩聲聞,及辟支佛等,終亦棄此身,況你我凡夫。」再者,所有的有為法無非是因緣和合所形成,而集聚的終將消散,所以是畢竟空的,因此,即使是堅固廣大的宇宙世界、山河大地,到了劫末也將被劫火燒盡,何況是我們脆弱的人身﹖因此,行者應體認我們終有一日會離開此世間,不該對世間的任何事物生起盼望它能永恆存在的執著。

(二)思惟死亡隨時會降臨,因此須縮短世間無意義的活動:雖然了解到死亡必定來到,但有些人卻以為自己還可以活幾年,不必急著馬上去修持佛法,這種想法是愚癡的。因此,《法集要頌經》(Udana varga)說:「或有死於胎中者,或有甫生即死亡,或有爬行或奔跑,或有老邁及少年,或正壯年而夭亡,世事總是難預料,如熟透果實落地,個個皆離人間去。」此外,我們須了解,障礙生命的敵對力量很多,譬如外在的災禍,兇惡的鬼神,內在的疾病,而且身心是很容易分開的,因此生命就像風中的油燈,雖然燈油及燈蕊尚未用完,但是由於風一吹,它馬上就會熄滅。相反的,生命的助緣,如醫藥食物等卻很少,如同龍樹菩薩在《寶鬘論》(Ratnavali)中開示:「死因很多,而生命的助緣卻很少,助緣甚至會成為死因(如誤服藥物),因此應該精進地修持佛法。」

(三)思惟不如法的事是無益的,因此須精進修持佛法:當死亡來臨時,不論我們有多少財物,也不可能以此來作為贖金而獲救。相反的,我們一點也帶不走,不論我們有多大權勢,多少親朋好友僕役,他們也無法改變死亡,也不能陪你一起走死亡後的道路。因此,我們必須趁著身心健全時,精進地修持佛法,惟此才是死後真正的依怙,如同《佛說勝軍王所問經》(Rajavavadaka Sutra)云:「大王,君不見死亡之來臨,財富愛人和親朋,終必棄捨難作伴,惟業將如影隨形。」又說:「大王,當死亡來臨時,身體被死神的長矛刺穿,捨棄了傲慢,無有依怙,無有保護者,無有隨從,疾病纏身,口乾,臉面扭曲,手腳顫抖,唇枯齒顫,舉步惟艱,口出噓聲,身體染滿糞便及惡臭。亡者不復記得藥物、醫生與食物。最後一次睡在自己床上,沒入中陰的大河中。無常使者的各種恐怖,不再有呼吸,口鼻大開,離開此世間,而進入另一世界。神識進入一大轉變中,大黑暗,深淵裡。亡靈在大海中浮沈,在業河裡漂流,神識不得靜止的到處流浪,財富無法享受,亡靈哭喊著父母子女。大王,此時唯有佛法能護佑,沒有任何依怙,沒有隨從,此時佛法是真實的護佑、依怙、島嶼、隨從。」

陸、善惡因緣果報之教授(業之因果)

一、生起捨棄惡業之心

首先我們必須了解何為惡業?《寶鬘經》云:「由貪瞋癡等,而作不善業,因此墮惡趣,及感惡果報。」因此,由三毒所作的行為即是惡業。經說:「貪是希望別人的東西變成自己的,瞋是由瞋恨心而生起傷害他人的念頭,癡是認為三寶和因果業報的準則不存在。」所有的惡業又可分為十種(十惡業):身業有殺盜淫三種,語業有妄語、兩舌、惡口、綺語四種,意業有貪瞋癡三種。殺是故意自作或叫他作殺害任一有情的生命;盜是未經同意取走他人所有物;淫是與他人之配偶性交,或非時(如懷孕或齋戒時)、非地(如寺廟),或非正常方式性交(如肛交、口交);妄語是為了欺騙他人而說謊;兩舌是故意說真的或假的中傷之語,以便離間他人,不管他人是否本來有衝突;惡口是所說的話使他人聽後受到傷害;綺語是讀誦錯誤的經典,說阿諛的話,或是歌曲戲劇及有關王朝軍事妓女等使三毒增長之語。

惡業的果報可分為四種:異熟果、等流果、士用果與增上果。【註一四】

所謂異熟果(成熟的果報),如同《寶鬘論》所云:「由於瞋恨,將墮入地獄。由於貪欲,將墮入餓鬼道。由於愚癡,將墮入畜生道。」此外,犯了很重的十惡業將墮入地獄道,犯了中等的十惡業將墮入餓鬼道,犯了輕微的十惡業將墮入畜生道。

所謂等流果(相似於原因之經驗的果報),《寶鬘論》開示:「犯了殺業,此人將短命。犯了盜業,此人將貧窮。犯了淫業,此人將會有很多敵人。犯了妄語業,他將常被詆毀。犯了兩舌業,他將會遠離朋友。犯了惡口業,他會聽到不悅耳的聲音。犯了綺語業,他的話將不被尊重。犯了貪業,他的希望將落空。犯了瞋業,他將處於恐懼中。犯了癡業,他將產生更多邪見。」

所謂士用果,是指犯了惡業後,將會在以後每一世中自然地喜歡從事該種惡業,譬如現世習慣於殺業。以後將會喜於殺業。

所謂增上果,是指造惡業者所投生的器世間之果報,即殺業之地極黯淡,盜業之地多冰霜,淫業之地狂風沙,妄語之地臭且髒,兩舌之地地不平,惡口之地多荒瘠,綺語之地失時節,貪則果實小,瞋則味苦澀,癡則果實無。

此外,我們應了解,即使只是小小的惡業也會產生巨大的果報,如《律阿含經》中所說:「莫輕視小惡,徒想此無礙,因星星之火,燎原成灰燼。」譬如從前有一個比丘尼叫她的同伴是妓女,由於如此她連續五百世做妓女。《入菩薩行論》云:「如是佛子及施主,若以惡心毀謗之,則墮地獄歷多劫,其劫數量等惡心,釋迦能仁如是說。」因此,萬一由於無知或煩惱而造下惡業,我們應該以強烈的慚愧心來懺悔,並且發誓以後不再犯。

二、生起修持善業之心

同樣的,我們首先須了解何謂善業?《寶鬘論》說:「凡遠離三毒,等同造諸善。」因此,善業即是不造惡業的行為,如同前面已經說過的十惡業,其相反的行為(如不殺生等)即為十善業。善業的果報也同樣分為異熟果、等流果、士用果、增上果四種。善業的異熟果即是往生三善道,如果完成很大的善業,將往生天道;中等的善業將往生阿修羅道;如果只完成些許善業,則出生於人道。善業的等流果如《寶鬘論》所說:「前述惡業果報,其反面即為善業的果報。」譬如捨棄殺業將長壽,捨棄盜業將富有等。善業的士用果即來生對該惡業將沒有任何的興趣,其行為將是該惡業的相反。善業的增上果,是此人將出生於先前所敘述十種惡劣環境的反面。

善惡業大小的決定,是由以下十點來決定的:

(一)經常造作的善惡業,較偶爾或自然的行為要大。(二)具足強烈意願所造的業,要遠比在違反自己意願或無知的情況下造的業來得大。(三)造業後有喜悅之心且隱藏不為人知則業力較大,若造業後有慚愧後悔心且為人所知則業力較小。(四)若造業的對象是具功德力的,如上師、三寶等,或是重要的對象,如父母、師長和對自己有恩者,則業力較對一般人大。(五)若造業的對象與慈悲心有關,如病人、受苦者、信任自己者,則業報較大。(六)假如是由許多人所完成的行為,則其業力較大,譬如多人共謀殺一人之業大於一個人殺害一人之業。(七)造業處在寺廟內,或上師三寶前之類的處所,業力較大。(八)在月圓或月缺、佛陀和善知識的重要日子所造之業,業力較大。(九)造業者若是僧眾、受過戒者、發願持守某些戒律者,則業力較大。(十)為他人所造的業,比只為自己所造的業力要來得大。因此,在決定善惡業時,動機本身通常比行為要來得重要。《阿毘達磨俱舍論》云:「行為對象的種類和行者動機具有顯然的果報。」所以,動機若為善,雖然行為為惡,但是此行為實是善業,如同法王薩迦班智達【註一五】所說:「堅定信心為利他,而犯四波羅夷業,聲聞乘中為重罪,菩薩乘中大功德。」相反的,若動機是惡的,但行為是善的,所造作的只是惡業,如同邪師為了贏得敬仰而做出善業,其實是惡業,故薩迦班智達說:「若不展現鹿尾巴,商人那能賣驢肉?必須表現好品德,邪師以此來惑眾。」

三、將無記業轉變成善業

所謂無記業是指無法記此業為善業或惡業之業,譬如走路、睡覺、坐下等,因此無記業並不產生快樂或痛苦,如薩迦班智達所說:「由此無記行,非善亦非惡,故不具果報。」因此,一個深懂善巧方便之行者,應將此轉化為善功德。」如彌勒菩薩云:「願行大乘之菩薩,不論五根逢何境,善巧方便之語言,轉化諸業成功德。」是故首先我們必須生起利益眾生的心,然後以專注和警覺心,利用適切的話,把無記業轉化成有關的善行,如坐椅子上時,應發願一切眾生皆登上金剛寶座,凡此可以參考《華嚴經‧淨行品》。

柒、如何修持《道果三現分莊嚴寶論》中的四種轉心向佛法的思惟

至此已經將《道果三現分莊嚴寶論》內有關四種轉心向佛法的哲理教授,按照形式及內容講述完畢。在《道果三現分莊嚴寶論》中每一章節教授的最後,以及有關前面哲理部分應該如何來禪修的實修方法,我們將依此來講述如何修持四種轉心向佛法的思惟。

一、藉輪迴過患以產生出離心的教授(輪迴諸苦)

依《道果三現分莊嚴寶論》所教授的,我們應逐一仔細思惟苦苦、壞苦與行苦。在禪修苦苦時,我們必須按教授逐一思惟三惡道的種種苦痛,深刻印在腦海上,並且想到在現生中即使只是一根刺戳在身上我都無法忍受,何況是地獄裡長久的痛苦折磨。同樣的,在現世裡即使是一天的饑渴就無法忍受,何況是餓鬼道裡的痛苦,而畜生道的痛苦也是我們難以忍受的。但是無始以來的惡業和今生貪瞋癡的惡習是如此巨大,必須修習神聖佛法以免墮入其中。在禪修壞苦時,同樣地先仔細思惟三善道的壞苦情形,因此了解這些善道中的快樂乃是一種錯誤的幻覺,虛幻不實,如同惡魔的島嶼,誰對輪迴起了貪愛執著,就毀滅此人,因而下定決心要從輪迴中解脫出來。在禪修行苦時,首先須了解到行苦的意義,然後依先前教授的三種思惟去修習,生起拋棄一切世俗之業如同唾沫的心,遠離貪欲之魔的誘惑,從心底深處皈依上師三寶,修習佛法以消除輪迴痛苦之火。如是,我們應如此禪修以致產生某些經驗,如流下涕淚、語音不自主的悲切、汗毛直立等等,表示生出毫不造作的心,渴望從輪迴世間得到解脫。最後我們應功德回向,並發願能如是修行。依此教授禪修的利益,即曹巴蔣辰【註一六】所說的:「如果我們能了解不論生在那一道,都沒有真正的快樂,那麼我們所有的行為都會轉變為佛法的修持。」

二、依暇滿人身難得易失生起精進心的教授中暇滿難得部分

首先我們須依前面的教授從因果、數量與本質上,思惟暇滿人身的難得,接著思惟此暇滿人身之寶貴利益,因此堅定起盡一切努力來善用此暇滿人身以得到解脫乃至佛陀果位的決心。在禪修後,我們應將功德迴向,並發願能如是修行。

三、依暇滿人身難得易失生起精進心的教授中壽命無常部分

如前所述,此部分的教授分為三部分,首先禪修死亡是必定來臨的部分,同樣的我們先按照《寶論》所教授的去思惟死亡為何必然到來,然後思惟下列四種譬喻,首先是「人命如山中陡峭的急流瀑布」,後面的水流急於要趕上前面的水流,生命的流逝則比此要快,後面的事件在不停地追逐前面發生過的事件。其二是「如彼死囚犯」,其意義即是:「如彼死囚人,被押赴刑場,吾人亦如是,步步近死亡,分分秒秒逝,死亡即眼前。」此外,《集寶頂經》云:「如赴刑囚犯,步步近死亡,人壽疾消逝,速死亦如是。」第三個譬喻為「人命如網中之魚」,網中之魚終將被漁夫一條條地殺死,如是我們進入生之網中,也將會死亡的,故《入菩薩行論》說:「投入生之網,如漁人之網,如入死神口,至今汝不解?」最後是「人命如進入屠宰場之動物」,如寂天菩薩於《入菩薩行論》中所開示的:「你難道看不見死神正一步步的屠殺你的同胞嗎?在死神的注視之下,你能安睡嗎?你就如同屠夫面前待宰割之牛,一切逃生之門已封閉,你怎能依然享受著美食與睡眠。」因此,我們生起對死亡與無常的警覺心,在日常生活時,若正在享用美食華服等舒適之物時,應馬上生起雖然現在我們在享受著這一切,但是有一天我們將死亡而被當作屍體處理,直至行者了悟到死亡是必然來臨的。其次是禪修死亡隨時可能來臨,因此縮短世俗的活動部分,先是思惟此部分的教授,而了解到我們人類是隨時可能死亡的,若是我現在馬上就要死,該怎麼辦?因此,我們應該拋棄一切無自性的世俗活動,努力修持在我們死時真正有益的佛法。此外我們不應生起「今天我該做這些」和「明天我該做這些」的念頭。相反的,我們應該精進修持佛法,如同我們今日即將死亡般。最後思惟不如法的事是無益的部分,我們應思惟教授所教導之意義,了解除了佛法以外,沒有任何東西對死亡有益。但是直到現在,我們卻一直被無益的世俗活動所牽絆,沈溺於此生的世俗目的中,就像來到一座充滿奇珍異寶的島嶼空手而歸,當死亡來臨時將如何是好?因此,在心中生起最強烈的厭離心與悲傷,發願從今以後如救頭燃般地修持佛法。此外,在平常見到死人或死屍枯骨時,應警惕自己有一天也會如此,因而切斷對世俗的貪著。行者也應對自己現在暫時擁有的生活必需品滿足不再貪求。另外,當行者在聞思修佛法時,應先憶念生死無常,以此來激勵自己,如是則所有的聞思修都將成為對佛法真正的修持。在禪修後,我們應將功德回向,並發願能如是修行。

四、善惡因緣果報的教授

關於此部分教授的禪修,首先我們依照前面所教授的思惟後,了解何謂善惡業和它的果報為何,並了解業就是眾生的全部財產。造業者必嘗受他自己行為的果報,如《百業經》(Karma Sataka)中云:「有情之苦樂,皆業之果報,種種不同業,受報有情眾,續生種種業,輾轉輪迴中,如業力巨網,聖者如是說。」因此,反省過去如瘋子般造作惡業的錯誤,而發誓再也不造作一點點的惡業。若由於無知,又造了惡業,必須要求自己馬上懺悔,絕不保留此惡業超過一日。同樣的,我們了解善業就是自己創造自己的利益與幸福,因此發願要努力造作任何的善業,並且善巧的轉換無記業為善業。進一步,我們應該思惟,自己正陷入輪迴的病中,忍受著此病所帶來的煩惱與業力的痛苦,就像是病入膏肓的重病者,若還不遵照大醫王佛陀所開示的佛法藥方去做明智的取捨,豈不是太癡呆?因此,我們須下定決心,此生必定要好好的取捨善惡業,對因果業報的法則生起大信心,如提婆阿闍黎所說:「具大知見者,假使百千劫,不墮三惡道。」禪修後,我們應將功德回向,並發願能如是修行。

捌、結 論

綜合以上的討論,我們應該了解,想要一邊成就世間法,一邊又來修習佛法而得成就,那就像想在一個容器裡同時放入水和火一樣的困難。往昔的一切成就者,皆是背棄一切現生之事後,勤勇修習而得成就的,我們這些凡夫若想在佛法上得到一點點成就,豈能不好好地禪修此四種轉心向佛法的教授呢?

註 釋

一、西藏四大教派之一,又稱為花教。

二、請參閱薩迦諾爾旺遍德林佛學會所出版之《道果三現分莊嚴寶論》中第九頁。

三、關於八十四大成就者之解釋,請參閱巴渥偉色所著,薩迦諾爾旺遍德林佛學會出版之《八十四大成就者傳記》之序言。

四、關於其生平,請參閱薩迦茶巴法王秋吉崔欽著,黃英傑阿闍黎所譯之《薩迦傳承史》第六十九到七十頁。

五、請參閱同上註《薩迦傳承史》第一百二十至一百二十一頁。

六、請參閱慧炬出版社所出版之《了義炬‧活用佛法》一書中第三十五至六十一頁。

七、請參閱由密乘出版社印行之《大圓滿龍欽心髓前行引導文》首頁之科表。

八、此四項節錄自密乘出版社印行之《大圓滿龍欽心髓前行引導文》。

九、此二禪師之語,節錄自陳健民瑜伽士所著,《曲肱齋全集》中的《禪海塔燈》內第十八至十九頁。

一○、請參閱全佛出版社所出版,共有五冊之《蓮花生大士傳》。

一一、一時忘記是從何處看到的,不過對此事印象深刻,絕對是從某本可靠著作上讀到的。

一二、此參考密乘出版社印行的《大圓滿龍欽心髓前行引導文》中第四十七頁關於行苦之解釋。

一三、此參考密乘出版社印行的《大圓滿龍欽心髓前行引導文》中第九至十頁。

一四、節錄自密乘出版社印行之《大圓滿龍欽心髓前行引導文》第六十八頁。

一五、薩迦五祖之一,請參閱大手印出版社印行之《薩迦傳承史》第五十七至六十三頁。

一六、薩迦五祖之一,請參閱大手印出版社印行之《薩迦傳承史》第五十五至五十七頁。

參考書目

1‧《道果三現分莊嚴寶論》,恭秋倫竹著,雅旺桑繙 譯,薩迦諾爾旺遍德林佛學會,一九九三年初版。

2‧《大圓滿龍欽心髓前行引導文》,無等勝師口傳,根造上師傳授,郭元興譯,密乘出版社印行,一九八一年初板。

3‧《了義炬.活用佛法》,姜貢康著仁波切及塔湯仁波切著,鄭振煌譯,慧炬出版社出版,一九九三年四版。

4‧《禪海塔燈》,陳健民瑜伽士著,圓明出版社出版,一九九三年初版。

5‧《薩迦傳承史》,薩迦茶巴法王秋吉崔欽著,黃英傑譯,大手印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出版,一九九四年初版。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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