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語有句話叫做:士可殺不可辱。 所以,很多人在生活中,面臨侮辱往往很難堪。 倘若對方各方面都比你出類拔萃,或者你確實有錯在先,面對侮辱時你或許能勉強忍耐。 但是,若對方各方面都遜色於自己,甚至難以望其項背,被這種人毫無緣由的傲慢欺侮,惡意傷害……一般人很難轉為道用。
但是,做為大乘修行人,遇到此類對境應該不動心、不嗔恨,更不能與他明爭暗鬥或者伺機報復,而要恆時把他視為上師,將他所說、所做的一切 都視為竅訣……生起嗔恨心的過失特別大,所以任何時候都要忍讓。 我們皈依時曾發誓、發願:皈依法,不傷害眾生。 尤其是發了菩提心的大乘修行者,尤為強調要利益眾生。 嗔恨心會損害慈悲心、菩提心,因此一定要守護這些誓言。 當然,若是在沒有絲毫的自私與自利,並且對眾生利大弊小的情況下,可以做一些看似傷害眾生,但實際上是利益眾生的事。 比如,大悲商主殺掉短矛黑人的公案,如果不去阻止他,他就會傷害更多的人。 在此種特殊情況下,可以善巧方便地解決問題。 但是在一般情況下是不允許這樣做的,一定要用以上兩個標準來衡量、取捨。
我們現在的狀態是:可以被領導懟,但不能被同事懟,更不能被下屬懟,否則就懷恨在心,甚至想以牙還牙。 在道場也是如此,被上師、管家批評還行,一般的道友就必須點到即止,否則就煩惱叢生……這都是分別,不是修忍辱。 無論是誰,無論是何種眾生,包括蒼蠅、蚊子等小含生欺辱、傷害,都應該如如不動。 剎那的嗔恨心,都會染污心相續,進而在相續中存留不好的串習,種下惡的種子。 染污雖易,想要使其清淨卻難乎其難。
做為大乘修行者,任何時候都不能怨天尤人。 若是你深信因果,就沒有生起嗔恨心的理由。 如果你明理、有智慧,自然無氣可生,這叫忍辱。 若是僅在表面上若無其事,心裡卻嗔恨、埋怨,就不叫忍辱。 佛講的安忍是平等的,無論是父母還是敵人,是領導還是下屬,是師父還是同修,是人還是非人……都能一視同仁。 倘若自己沒有分毫差錯,對方來者不善且傲慢、輕視……在此種情況下能安忍如地,那麼在任何對境中也能持心若水。
其實,若能將侮辱轉為道用,就是成就的助緣,它會幫助你成就、解脫,圓滿福慧二資糧。 若能換位思考,必然會心存恭敬與感恩。 現在我們都會誇誇其談:“感恩一切,感恩傷害我的人,感恩誹謗我的人……”這都是菩薩的境界與行為,一般的凡夫難以做到。 唯有明白、深信這些道理,並且真正有一定的修行和成就時才能做到。
——節選自達真堪布《佛子行》講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