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嘛網 日期:2009/08/13 07:34:43 NPO  編輯部 報導

災害防救法夠用 總統傾向訂特別條例

馬英九總統決定不頒布緊急命令,據轉述,這是府黨前晚磋商的最後結果。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解釋,災害防救法規定對於救災經費可「移緩濟急」,若不夠可動用特別預算,「看不出有頒布緊急命令的必要」。

 

聯合報/提供
 

但據悉,馬總統雖反對頒布緊急命令,卻同意救災與重建預算不足可訂定特別條例,態度已出現改變。行政院官員表示,災後重建預算,約需一千至一千兩百億。

行政、立法兩院昨下午緊急會商,決定不建議馬總統頒布緊急命令,王金平會後表示,對於要不要建請總統發布緊急命令,朝野立委已有共識,認為現行災害防救法,已經足夠因應救災需要,因此不需再建請總統發布。

黨務高層也證實,儘管政院檢討全部救災經費尚有四百億,但「絕對不夠用」,尤其不少斷橋都非擴大公共工程預算內的橋梁,「很明顯需要制定特別條例」。高層並透露:「政院這幾天就會拿出來了。」

馬英九總統昨天到高雄縣勘災時再次強調,還沒必要發布緊急命令,因依現行的災害防救法規定,就已經足夠啟動各項救災機制。外界批評他不肯發布緊急命令救災,是「誤會的看法」。

王郁琦也證實,有關救災經費部分,政府會評估預算夠不夠,倘若不足,可以考慮特別預算;據透露,馬總統與劉揆昨也透過電話達成此一共識。

對於總統決定不頒布緊急命令,他無奈說,現有救災體系足以應付,倘若總統頒布緊急命令,不就等於凍結災害防救法?

府方人士也提到,災害防救法在民進黨執政時期三度修正,早已建立一套完整救災體系,綠營高喊總統頒布緊急命令,令人感到納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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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新聞/立院三讀通過 災害防救法(2000-07-01)

【2009/08/13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