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見本土的都市和平原,不僅祖先們留下珍貴的「風水林」被無知的後代砍伐殆盡;就是政府近幾十年來,大力推動綠美化工作,也是事倍功半。除了少數的縣市能在主政者的堅持與永續經營下,留下佳績外,餘均乏善可陳。
所以失敗的原因有幾點,一、政府推動的綠化工作,大多是在於公有的土地上推行,但各公有土地上的所有權人,怠於配合綠化作業及樹木之栽種後保護管理工作。二、縣市首長對於綠化工作的成果,端視其有無用心和接任者有無繼續經營下去的念頭有關。這又和各該縣市的民風、文化教育、民代監督、有無樹木之保護自治法規及嚴格執行與否等相關連。三、愈是土地昂貴的都市人口聚集地區,莠民為貪私利占用土地而破壞公有樹木,愈是常見。
筆者期望政府應做好保護公有樹木的工作,凡對於破壞公有樹木之莠民,尤其是占為私用者,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