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達教我們的七件事
【聯合報╱編譯任中原/報導】
柯達相機價格便宜,軟片卻貴。柯達靠賣軟片發財,這跟電子產品的概念一樣,即軟體重於硬體。「富比世」雜誌指出柯達失敗帶給企業經營者的七個教訓:
一、必須開發新科技及新產品,不能固守風光時的經營理念。當世界已從類比式轉移到數位式時,柯達也必須轉變。
二、柯達最早發明數位相機,卻沒有堅持走下去。就像全錄雖發明了多項重要的資訊技術,但最後只有在雷射印表機上保有一席之地。柯達在數位相機製造方面始終拚不過日本廠商。柯達光有發明,卻沒有執行下去,仍然不夠。
三、柯達雖最先發明「照片分享」技術,但能像「臉書」一樣進入社群媒體,讓大家在線上分享經驗及照片?當然不能。業務的整個理念不同,經營模式也不同,企業的歷史及文化更不同。
四、多角化經營一旦跨足跟本業毫不相關的領域,結果通常不妙。就像柯達在一九八○年代進軍化工、浴室清潔劑及醫療檢驗設備等行業,只是在燒錢。
五、企業成功時的政策長期來看會成為障礙,例如柯達的醫療及年金福利。營收好時與員工分享經營成果很合理;但當營運情況惡化時,這些福利便成為公司無法承擔的負債,又不能不付。
六、企業還能賣兩個錢的時候就脫手,別想轉虧為盈。很少公司能做到,因為執行長及其他高階經理人也會失業。
七、天下無不散的筵席,但大部分公司都很難接受這個宿命。柯達創辦人喬治.伊士曼在七十七歲時自殺,遺言是:「吾友,我的工作已經完成,還等什麼?」如果柯達在幾年前能夠如此,股東還能多分一些。
【2012/01/20 聯合報】
負債68億美元 柯達聲請破產
【經濟日報╱編譯賴美君/綜合外電】
不敵消費者從相機底片轉向數位科技的趨勢,擁有131年歷史的伊士曼柯達公司(Eastman Kodak),19日在紐約聲請破產保護,這家全球知名的企業,發明第一台數位相機,卻不敵數位化浪潮,轉型失敗。
依據柯達向曼哈頓破產法庭提交的文件,成立於1880 年的柯達目前擁有51億美元資產,負債卻高達68億美元。股價市值從15年前的310億美元,萎縮至不到1.5億美元。
柯達董事長兼執行長裴瑞茲在聲明中表示:「柯達正採取重要步驟以便完成轉型,公司必須進一步重組成本結構,出售非核心的智慧財產權以換取現金。期望與股東共同努力,使柯達轉變成一家規模適中、世界級、數位影像及材料公司。」
過去十年來,隨著傳統底片營收下滑,柯達債信逐漸惡化,面對佳能(Canon)與惠普(HP)的數位相機與印表機競爭,這家百年老店步履蹣跚。
多倫多萊爾森大學攝影教授柏利(Robert Burley)說:「這是一家困在時光中的企業,他們有如此豐富的歷史,曾創造出許多偉大的產品,也曾賺進大把鈔票,如今歷史卻變成他們的負債。」
柯達表示,聲請破產是董事會一致的決定。
此舉將可保護公司免於債權人求償,讓公司得以尋求融資,以便在2013年重整美國營運。
花旗(Citigroup)已同意提供9.5億美元貸款來協助柯達在破產保護期間的營運,這筆貸款仍待法官核准。聲請破產將使「變賣非策略性智慧財產」更容易,柯達財務長麥考維在法院文件中表示,柯達計劃在破產保護期間出售「大筆資產」。
65歲的裴瑞茲去年8月曾表示,柯達欲加速轉型至數位時代,卻遲了五年。柯達賣出的印表機與印刷機不夠多,無法創造足夠的替換墨水匣與供應服務合約需求,來停止這些部門的虧損。
未來柯達將嘗試出售逾1,100項數位影像專利權,並要求收支權利金,以籌資進行公司重整,將業務重心轉向商用與消費者型數位印表機。柯達1.9萬名員工前途未卜,由於柯達可能在破產法庭提出規避退休金與健保義務,已退休員工也面臨風險。
根據彭博資料,柯達去年營收已從2005年的水準腰斬至72億美元,今年與明年營收可能持續下滑。
柯達自2008年來的虧損超過17.6億美元。